巴中市2016年度食品药品10大典型案例

来源:华体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2-21 08:04:20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习“四个最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专项整治,严惩违法犯罪,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200件,处罚没款400余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张,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2件,移交卫计部门1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嫌疑犯16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某药品连锁分店违法经营品罂粟壳案。2016年3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夏某经营的药品连锁分店未取得品经营资格,擅自从成都古柏药材市场购进12公斤罂粟壳,并将部分罂粟壳销售给张某等人用于制作火锅底料,对其违法经营品罂粟壳的行为,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夏某和张某被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2.某烟酒经营部经营假冒名酒案。2016年1月3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烟酒经营部经营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6个品规的名酒597瓶为假冒产品。经查实,该烟酒经营部已销售和未销售的假冒白酒货值金额共计349660元,违法来得到的560元。该经营部主要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获刑。

  3.陈某使用假药“人血白蛋白”案。2016年4月29日,执法人员在某村卫生室现场查获可疑假冒人血白蛋白7瓶,该批产品被认定为假药。后查明整个案件从生产窝点延伸至销售终端覆盖了仪陇、营山、巴州、平昌等县(区),查获假药人血白蛋白150余瓶,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目前,涉案的13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4.某水业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水和瓶装水案。2016年5月,执法人员对巴中某水业公司生产经营的桶装水和瓶装水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检验,其生产的桶装水和瓶装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涉案金额5402.8元。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没款50000余元。

  5.某学校食堂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2016年3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学校食堂使用“泡打粉”加工制作包子、馒头和花卷共计20000余个销售,货值金额1万余元。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对该食堂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没款9万余元。

  6.沈某经营亚硝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2016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对沈某经营的卤猪头肉进行抽检,结果为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查,该批卤猪头肉共计5公斤,涉案金额200元,违法来得到的200元。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对沈某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00元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7.林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6年6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林某开设的食品经营店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手撕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林某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100元,获取利润50元。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林某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没款50050元。

  8.贾某经营检疫不合格肉类案。2016年7月21日,贾某在其所经营的猪肉摊位上销售检疫不合格的猪肉135.47斤,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某医疗机构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2016年9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医疗机构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4个品规31批次共计215盒,涉案金额6万余元。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没款20余万元。

  10.某酒店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案。2016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在某酒店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酒店厨房冰柜内存放的牛肋骨和“千页牌”豆腐已超过保质期,经核实,该酒店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加工制作菜品。市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该酒店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杨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