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中医院购置肺功能仪及纤维支气管镜设备竞争性磋商

来源:华体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19 22:10:18

  购置肺功能仪及纤维支气管镜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做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做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4.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粤财采购〔2020〕3号)要求,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国产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1811房1号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1811房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1号1811房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4、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示的领购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证明材料及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示的领购单位近三个月为授权人缴纳社保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以上资料1为原件;2、3、4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购置肺功能仪及纤维支气管镜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做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做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4.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粤财采购〔2020〕3号)要求,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国产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1811房1号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1811房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1号1811房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4、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示的领购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证明材料及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示的领购单位近三个月为授权人缴纳社保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以上资料1为原件;2、3、4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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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做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做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4.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粤财采购〔2020〕3号)要求,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国产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异议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1811房1号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可以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东信时代广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1811房

  时间: 2020 年 11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1号1811房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4、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示的领购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证明材料及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出示的领购单位近三个月为授权人缴纳社保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以上资料1为原件;2、3、4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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