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这一改造项目建设规模曝光!

来源:华体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2-13 16:43:58

  沭阳县淮河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经沭发改投资发【202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1.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完成;成套施工图纸已由设计单位提供。

  3.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全长约3944.422m,道路红线m。采用快慢分离的交通组织模式,主线km/h,双向六车道。辅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双向四车道。

  主线下穿松江路隧道一座;跨学院路及金水河高架桥一座;跨杭州路高架桥一座;道路自南向北分别与清韵河、金水河、仿兰河(雅韵河)、绿韵河四条规划河流、九条现状沟渠相交,新建清韵河桥、金水河辅道桥、仿兰河桥三座跨河桥梁;绿韵河箱涵等三座跨河、渠箱涵以及圆管涵等。

  施工内容有全线的道路、交通、照明、给排水、桥梁、下穿通道、泵站、箱涵、圆管涵、倒虹吸、迁改与拆除工程等。

  本项目已通问卷调查方式开展标前市场调研,了解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1.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一定要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1.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在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注:(1)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工程建设价格不少于6.28亿元的设计速度不低于 60km/h 的城市连续通行道路(采用主辅断面,主线采用上跨或下穿等形式连续通行不停车,全线不设置信号灯控制形式;辅路连接其他市政道路,辅路交叉口采用右进右出或信号灯控制形式);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证明(工程完工验收证明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单位四方盖章,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并且四方盖章须清晰、明确,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完工验收日期、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金额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中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施工合同或工程完工验收证明须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须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对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需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若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必须是担任其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予认可;

  (5)若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业绩为联合体共同承揽的项目,则此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业绩合同工程建设价格按投标人在此项目联合体协议中分工的工程量进行认定;

  (6)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反映出设计速度不低于60km/h的城市连续通行道路,须提供竣工图纸或建筑设计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评标标准:本项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79分,报价合理性1分,业绩2分,技术方案18分,合计100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上的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经综合审查,本项目已依法及时有效地发布招标计划信息,招标方案、资格要求、评分标准及招标需求无偏向性,可以充分满足市场之间的竞争,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2月2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