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四川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造项目管理办法〉的告诉》(川农规〔2023〕5号)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县(市、区)农业乡村部分要加强对参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组织组织、专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组织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展开工程质量监督,不定期对工程建造质量(包含原材料、中心产品和制品)、安全进行查看。参建单位应自动承受监督查看。”文件规则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2024)21号):“赞同区农业乡村局按程序发动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康复项目,并由区财务对接项目资金进行配套。”的文件要求,眉山市彭山区农业乡村局将对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康复项目进行第三方质检组织投标。
本项目将经过竞争性商洽方法挑选和确认中选人,诚邀契合资历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意图竞争性商洽。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历,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才能;具有法令和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非法人直接参与商洽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并带着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监督人员进行查看。
2024年6月20(北京时间,下同)日至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大街)、区级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