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标准今起实施都有哪些变化?一图读懂→

来源:华体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03 03:27:08

  也就是说,只要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20mg/100ml,就属于违反法律行为。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的新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测验证的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广泛的场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饮酒醉酒驾车处罚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去年年底,《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实施。此次《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

  4)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食用荔枝、榴莲、龙眼、葡萄干、菠萝蜜等糖分较高的水果可能会产生“假性酒驾”的情况;由于存放时间长或水果过于成熟,这些高糖分水果可能会将糖分转化为乙醇(酒精)和二氧化碳。

  服用藿香正气水、止咳糖浆等,会导致测试结果酒精数值升高,建议通过漱口加快酒精挥发。

  酒心巧克力、蛋黄派、瑞士卷、酒酿圆子等常常会吃到的零食也可能含有一定量的酒精,食用后也轻易造成“假性酒驾”。

  提醒:建议开车前尽可能的避免食用以上这些食物,如果已食用可以多漱口,并且休息15-30分钟后再驾车。

  (综合自央视新闻、人民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网站、民生周刊等)